解決與員工之間的勞務糾紛
在企業經營中,與員工之間的溝通失誤有時會導致小小的不信任感演變為重大的勞務糾紛。一旦發生勞務糾紛,除了需要支付高額的和解金外,多數情況下也會導致該員工離職,企業因此失去寶貴的人才。此外,陷入勞務糾紛的企業,其職場氛圍往往變得低迷,進而導致其他員工離職,甚至引發更多的勞務問題。本事務所協助客戶處理各種勞務糾紛問題。常見的勞務糾紛例子如下所示:
常見的勞務糾紛範例
- 已離職的前員工要求支付未付的加班費……
- 原本屬於自願離職的員工,在就業服務中心主張自己是被解雇……
- 剛入職的員工因遭受上司性騷擾,要求調整部門……
- 員工因遭受上司職場霸凌,被診斷為適應障礙……
- 員工主張無法按照自己希望的時間休年假……
- 補休與調休未能使用而累積,希望公司進行清算……
等等
ADR(替代性爭議解決程序)與特定社會保險勞務士
如上述的勞務糾紛,多數情況下可以透過勞資雙方的協商來解決。然而,若協商無法達成共識,有時也需要考慮透過訴訟來解決問題。但訴訟不僅費時費力,其內容還可能公開,導致雇主與員工之間產生名譽及心理上的損傷。針對這種情況,本事務所建議採用不經由法院的程序來解決爭議,例如被稱為ADR(替代性爭議解決程序)的「調解」、「和解」或「仲裁」等方式。本事務所擁有具備執行ADR程序資格的「特定社會保險勞務士」。
透過日常勞務管理預防勞務糾紛的發生
隨著網路與社群媒體的普及,有關勞動法的資訊已廣泛傳播給勞工。如果能夠正確運用這些知識,積極投入工作,那當然是一件好事。但可惜的是,也越來越多的人惡意濫用以勞工保護為目的的勞動法,故意誘導公司做出錯誤回應,藉此向公司提出鉅額索賠。為了防止這類惡意行為對公司造成損害,企業必須在日常中徹底實施勞務管理。若將勞務糾紛的解決比喻為醫療行為,那就是「外科手術」;而我們社會保險勞務士最擅長的則是發揮「內科治療」的作用,也就是在問題發生前,提供預防性的勞務管理支援。與其事後解決問題,不如事前防